苹果是我国增长较快的经济作物,研究苹果保险对该产业发展意义重大。苹果收入保险与其他苹果保险形式相比优势明显,是比较符合苹果产业发展的保障形式。苹果收入保险以果农预期收入金额为标的、以苹果地头收购价和产量的变量关系为赔付依据,覆盖了农产品生产和市场双重风险,是保险服务苹果产业发展的新路径。目前,苹果收入保险已完成了从研发到投放市场、从理论到实践的全流程闭环式过程,初步探索了农产品收入保险的发展路径。
一、苹果收入保险与其他保险模式的比较
苹果收入保险综合了传统的苹果保险保障因灾造成的物化成本损失,借鉴了天气指数保险保障某一灾害天气造成的分档损失,吸收了价格指数保险保障因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收入损失,将三者优势有机结合,形成了苹果收入保险模式。
(一)苹果保险需要创新
苹果保险自2007年在陕西省延安市试点,此后11年,苹果保险覆盖面逐年扩大,但是,苹果保险逐渐被各方所诟病。一是保障范围窄。苹果保险覆盖苹果生产环节的物化成本损失,没有果农渴望的应对市场价格变动风险的保障。二是定损分歧多。在查勘定损环节步骤多、操作复杂,在是否达到理赔条件、赔偿金额等问题上容易产生纠纷,果农希望苹果保险更易操作。
(二)苹果收入保险具有比较优势
研究发现,天气指数保险与传统的苹果保险相比,优点有:一是不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二是损失确定工作简单;三是交易成本低;四是透明性高;五是有利于大面积推广。但缺点是不能覆盖市场风险。研究还发现,价格指数保险与天气指数保险、传统的苹果保险相比,能够保障果农收获价格稳定,锁定果农预期价格,降低市场价格波动。但缺点是不能覆盖自然灾害风险。
因此,苹果收入保险必须克服上述三个保险产品的局限性,覆盖苹果生产过程中自然灾害的风险和苹果成熟上市后市场风险,满足果农各类风险保障需求,从传统的保成本升级为保收入,成为苹果保险的升级版。苹果收入保险是否可行,从理论上讲,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丰富的区域产量和价格数据,二是公开透明高效的价格发现渠道,三是政府支持的意愿和能力。
(三)最符合实际的苹果收入保险
把苹果收入保险的思路设计成市场认可的创新产品需要克服诸多困难,其中涉及的一些关键问题,包括产品涉及的承保对象、保险区域、保险标的、保险形式、保障收入、实际收入、保险费率、保险金额、保险赔付九大项,都需要逐项调研,推演与落实。当然,研究核心是保障收入的确定和实际收入的测定。
一是保障程度的确定。保障程度与苹果投入产出密切关联,以高产红富士果园为例,为了便于试点工作,暂定保险对象以中等果园为主,中等果园确定为4000斤/亩,毛收入自然就定为10000元/亩。收入保险确定每亩保险金额为毛收入的70%,即7000元/亩,是传统苹果保险金额的3.5倍,保障程度大幅提升。
二是保险责任的确定。首先确定责任类型,包括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病虫害原因造成减产的自然灾害和集中上市期实际地头收购价低于约定价格导致果农实际收入低于约定收入的市场风险两个方面。其次确定触发条件,当两个变量导致毛收入减少幅度超过8%(含)以上时,触发保险责任。
三是保险费率及保险费设计。综合试点地区的产量和价格波动曲线,借鉴其他产品数据,试点费率暂定9%,每亩保险金额7000元,则保险费为630元/亩。农业部拨付的项目资金承担70%,即441元/亩,果农自交30%,即189元/亩。
四是保险赔偿规则。首先约定起赔线为8%,当实际产量和地头收购价两者变量相乘之积小于平均毛收入的92%时,触发赔偿责任。平均地头收购价由县农业主管部门和保险人共同核定,测产由保险人、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苹果生产专家组、被保险人共同核定,逐户进行。
二、实证苹果收入保险模式
2016年6月,苹果收入保险研究成果获得农业部金融支农创新项目评委专家的一致认可,获得600万元项目资金。实践证明,苹果收入保险能够保障果农收入不受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的影响,既可以解决果农因灾造成的收入减少,也可以避免果贱伤农,使果农在生产中获得稳定的预期收益,为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金融保障。
通过实践,苹果收入保险模式获得的经验教训包括:
一是在基础调研上下工夫,经过对实施区域近几年苹果生产基本情况的调研,掌握了果园分布、产量、地头价格等情况。
二是细化优化产品设计,分析苹果种植成本保险的经验和教训。
三是在实施区域上,尽可能相对集中,连片推进,项目实施的规模示范效应才能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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