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聊:宝强婚变,教你如何在婚姻中保全财产(干货)
2016-08-20 05:14:20 来源:易采站长站 作者:网络整理
最近宝宝心里有点苦,围观群众全方位,多角度地替宝宝操着各种心。不过最新的进展让人听着多少有点唏嘘,据说宝宝正式去法院起诉提出离婚,但是几十万的律师费还是借的。
纳尼?如果这事不是为了博同情,而是实情的话,那真的要替宝宝捏把汗喽。
真是应了一位高人所说,这特别有钱的,如果还敢结婚的,不是真爱,就是法盲……
如果我们为了谈感情,就要如此的伤钱,那这世界未免也太残忍,今天晓庆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适合一个人静静地读读的“财产保全秘籍”,拿走不谢。
未婚准备工作
我们按照时间顺序先来哈,如果同志们还没婚,那么其实还是可以提前做一些准备工作来做财产保全的,为了避免以后撕逼,这种一切放在明面上的做法其实更科学。
针对我们还没有有钱到人人惦记的小老百姓来说,建议的两种省事的操作方法是:
(一)夫妻双方签订书面协议
婚前财产协议指的是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双方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所作的约定。
(二)作婚前财产公证
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作财产公证,如婚前购买的房产、汽车,都有合同、发票等手续,足以证明是属于婚前财产的,就不需要作公证。
而一些相对比较特殊的情况:比如,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再比如,部分贵重动产,如玉器、金银首饰、存款等,其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状态,最好办理公证。
在这里,必须插播一个正面案例,虽说这种做法就是大写的“心机Boy”,但是从理性的角度来说,不得不说,东哥牛逼:
刘强东在婚前透支了未来10年薪水,总价值26.5亿,身价超过70亿美元的东哥“变身”无薪阶层--每年1元现金和0元奖金,并做了婚前财产公证。一方面保证公司股东权益,一方面也保证自己个人财产,奶茶妹妹能享受到的只是婚前财产在婚后增值部分的收益。
婚后补救工作
如果同志们已经婚了,也不用慌哈,有两个利器其实是婚前或者婚后都可以使用的。
(一)保险
首先讲讲对于我们小老百姓比较好用的:保险。
合理的保险设计既能保证父母婚前赠予财产安全,也能保证一方在婚姻中的财产利益,更能一定程度上规避离婚财产分割的损失。列举保全其中一方的购买方式给大家,大家感受下:

(二)家族信托
另外一种能彻底做财产保全和隔离的方式便是家族信托了,但是鉴于这个起点较高,所以相对更适合财产比较多的那拨。
目前国内开展此项业务的起点有5000万,3000万不等,部分信托公司接受1000万起。
家族信托指的是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或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设立私人信托,可以指定自己和/或配偶、子女、父母等为受益人。
设立家族信托时,只需要财产所有权人单方委托办理,无需将来的配偶同意和知晓。受益人既可以是委托人自己、配偶、家人后代,也可以是其他人,并可以预设各种条件,更换受益人、取消受益权。
不仅保密,而且灵活可控。附加的好处还有很多:1.规避后续的债务。2.有效的规避遗产税。 3.能够进行税务筹划。在这方面比较出名的要属默多克了,想要详细了解的朋友,可自行搜索。
财产分割注意事项
以上是一些通用的规则和方式,但是在婚后具体的财产分割上,还有很多要注意的点,以下就一些主要财产分割时要注意的点做一个整理:
(一)房产:大家自行对照

关于房产,前一段时间还有消息说将停发房产证,改发不动产权登记证,我之前也有一篇相关的文章,感兴趣的请点击回顾:【“房产证”以后还有用吗?】
(二)保险:根据保险的种类,情况不同
由于我国法律对于当事人自行出资购买的商业保险所产生的保险利益却并未涉及,所以一般情况下要具体情况具体看。
需要提醒的是,具有理财性质的分红型保险和养老保险,该类保险在购买时,一般都是以夫妻一方名义作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之后也以夫妻共同财产定期缴纳保费,目的则是为了将家庭财产达到增值保值的效果。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将该类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承租权、转租权:属于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因夫妻一方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可带来财产性的收益,根据租赁关系的法律特征,应认定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共同所有财产的其他形式,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审判时,可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方便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四)夫妻共有公司:收益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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