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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通信女皇换成默默无闻赵明路,华为的法人代表更换意味着什么?

2018-07-18 23:48:1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王丽

京东的这一动作也曾经引来轩然大波。京东方面当时对媒体的解释非常简单,纯粹为了提升运营效率,而对非核心实体法定代表人做了变更。与京东不同的是,华为控股、华为技术两家公司为华为系运营的最核心平台。

华为的选择自有其理由。华为如今巨大的商业成功,已经说明华为独特的股权,治理架构体系的优势。但问题是,华为这种特殊的法定代表人选择,与当下通行的工商法规违背。2005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中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在华为的体系当中,赵明路的职位并不符合这一要求。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峰对《图灵智物》表示,中国的法定代表人制度最早源自于国企的经理人制度,法人承担所有的权力和责任,这一要求在80年代出台的民法通则中最为典型。这种要求与后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原则有着明显的矛盾冲突,公司法的要求是集体决策,“董事会、股东会分权的结构,而传统的法定代表人制度精神则是独裁式的,所有的权力和义务都累加在法定代表人一身。”

京东系的张雱,以及如今华为系的赵明路,她们与各自所服务的机构之间建立了一种特殊、全新的法定代表人关系,要有远超出一般员工的信任关系。邓峰指出,“华为要确保对赵明路的个人行为有着充分的掌控力,以承担赵明路这位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后果。而赵明路也要对华为两间公司担责,承担作为法定代表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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