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参与5G标准制定的经验与剖析
2018-04-09 07:17:3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王振洲
华为的 5G 技术创新之所以能够扎实推进,不断取得突破性的成果,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公司厚积薄发之发明专利积累。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华为累计共获得专利授权 50377 件,累计申请中中国专利52550件,累计申请外国专利30613件。其中,90%以上专利为发明专利。此外,在 F-OFDM 和 SCMA 等几十种 5G 候选技术上,华为已在境内外提交了专利申请,并已经获得了部分授权。
2.3.4 有目共睹之贡献
作为 SDN 主要的技术贡献者,华为全面参与积极推进着 SDN的标准化进程。在 ONF、IETF、ETSI-NFV 等标准组织中,华为不仅是关键文稿贡献量最大的厂商,而且派出专家承担多个工作组的重要职位。与此同时,华为还是 SDN/NFV 产业联盟的发起成员,ONOS 控制噐开源项目的创始成员。
2.3.5 水到渠成之收获
2016 年 11 月中旬,在 3GPPRAN1 第 87 次会议上,华为主推的极化码( Polar Code)编码等 5G 关键技术最终被 3GPP 采纳,成为 5G 控制信道上行和下行(eMBB 场景)的编码方案;与此同时,高通主推的 LDPC(低密度奇偶校验码),则成为 5G 数据信道的编码方案。 笔者认为:华为在引领全球 5G 技术标准方面之所以能取得上述成果,与华为内部近年来逐步形成开放合作的理念密不可分。这从 2016 年 6 月在上海举行的世界移动通信大会(MWC)期间华为轮值 CEO 胡厚崑发言可以看出。 2016 年 6 月在上海举行的世界移动通信大会(MWC)期间,华为轮值 CEO 胡厚崑发言指出:"过去一家主导的标准在 5G 时代并不适用,需要各行业进行广泛的合作和展开对话,通过跨行业的沟通与合作,更好地理解不同行业应用对 5G 通信网络的需求,尤其是那些具有共性的需求,才能更好地定义 5G 的标准,用各个行业的应用需求,促进 5G 的技术创新。 ”
综上所述,如果说以 SingleRAN为代表的第四代基站产品的推出,说明华为在引领和打造行业技术标准还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和自发性,那么华为 LTE Advanced Pro 作为 4.5G 网络技术标准被 3GPP 的认可,则体现出华为在引领和打造行业标注领域已经显示出更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但是在主观上仍然是被单打独斗的思路和理念所主导。2016 年华为在 5G 网络行业技术标准创制方面的突破,则不仅是华为持续创新和不懈研发投入的重大胜利,也是标志着华为在合作共贏理念和行业生态打造方面的巨大成功。
3、华为标准化战略的作用
3.1 有力支撑了企业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
最近 10 多年之中,华为的主营业务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以下柱状图较为直观地展示了华为近 11 年来的销售收入增长趋势(Y轴的销售收入单位为亿美元)。而这 11 年以来,正是华为标准化进步最快的时期。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标准化战略的有效推进, 有力支撑了华为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増长。

3.2 有效保障了企业全球化战略的顺利实施
众所周知,华为是中国企业中全球化程度最高的商业组织之ー。主要体现全球化的业务布局、全球化的研发体系、全球化的物料与服务采购体系、全球化的供应链布局、全球化的人力资源配置和能力培养体系、全球化的合作伙伴。 例如,就业务布局而言,目前华为的 ICT 产品和解决方案已经在全球范围内支撑了 1500 多张网络的日常运营,覆盖了全球170 多个国家,连接了全球 30 亿人口。华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人人有通信”、“人人有宽带”的远景,立志在全球范围内消除数字鸿沟,将全球尚未联网的 44 亿人口连接起来。此外,从业务而言,在 2015 年的 3950 亿元销售收入中,来自海外销售收入的比重高达 58%。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华为全球化业务拓展的成绩。 再比如,为了聚集全球最牛的科技人才,形成覆盖 ICT 整个产业链的研发高地,华为马不停蹄地在全球建立 16 个研发中心,并和全世界顶级运营商和其他合作伙伴联手建立了 36 个联合创新中心。从科学研究厚积薄发的英国布里斯托,到技术创新硕果累累的德国、从艺术设计大师人才辈出的法国巴黎,到软件开发风生水起的美国硅谷,从数学算法高手云集的俄罗斯,到工艺改进精益求精的日本,华为依托当地科研和技术人才不同优势,投入巨资构建了遍及世界各地的研究中心和创新中心。 再例如,为了确保华为 ICT 基础设施与解决方案的质量,提供安全、高效和客户满意的产品与服务,华为建立了十分严格的全球采购体系,以 2015 年为例,华为在中国大陆采购的金额,仅占其全球物料、软件与服务采购总额的 30%左右,其余部分,均来自大陆以外的世界各地。其中,从美国采购的芯片、软件、微型计算机、服务器、存储和其他高科技部件,约占华为全球采购总额的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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