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17 年 10 月 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本次拟追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5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合计不超过115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3月20日循环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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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但项目的实施能为公司提供一流的研发平台和优秀的基础硬件,有助于吸引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加入,进而为公司设计研发能力及技术水平提供有力保障,以强化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通过该项目对公司流动资金的补充,可以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升公司融资能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1051号)。
我们认为,三星新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三星新材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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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其中包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256.27万元。
[注3]: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入量超过募集资金计划金额的差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4]:截至2018年3月1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13,000.00万元已到期收回,公司已收回本金13,00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2,281,523.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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