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8-011
浙江三星新材2017/0817/123036.shtml">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规定,现对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6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26元,共计募集资金269,720,000.00元,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用32,25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37,47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汇入公司在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越支行开立的账号为201000168197161 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492,9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6,977,1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5,566,171.43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09,093.41元,2017年度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1,037,727.16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5,566,171.43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和理财产品收益为1,746,820.57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33,157,749.1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和理财产品收益)。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3,157,749.14元,暂时性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余额13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分别与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越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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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新市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的下属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的下属支行。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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