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控告陆风X7车型抄袭 媒体:想要打赢并不容易
2016-08-14 04:27:12 来源:易采站长站 作者:网络整理
随后,捷豹路虎中国方面也确认,“就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向江铃汽车提起诉讼,其他细节问题暂时不便评论。”陆风汽车方面也对外表示:“确有此事,但我们不做任何评论,带诉讼结果出来后会发布相关声明。”从目前披露的消息来看,双方对薄公堂在所难免。
事实上,这并非路虎与陆风第一次交手。作为较早开拓海外市场的自主品牌,陆风在海外也遭遇颇多波折。据媒体报道,早在2005年,陆风在欧洲申请注册“LANDWIND”商标时,路虎因为其与“LANDROVER”太接近,将陆风汽车告上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在最初的裁决中路虎获胜,但是陆风选择了上诉,经历6年的坚持后,最终在2011年取得最终胜利,保住了英文商标。
难打的官司
时隔将近两年后突然“发难”,路虎方面显然是有备而来。一位捷豹路虎中国人士向记者表示,捷豹路虎中国从2015年起就在讨论和准备对陆风的起诉。而在法律界人士看来,已经提起起诉表明路虎有充足的信心。“已经搜集了证据并做好了迎难而上的准备。明知道此前类似外观专利侵权的案子,外国车企基本没有打赢的,路虎依然选择走法律途径,可见其在过去两年中并不是放任事态发展,应该暗中做了不少搜集证据的工作。”一位律师对记者表示。
不过,在这位律师看来,路虎想要打赢这场官司,难度也不小。一是能否有足够证据证明陆风X7侵犯了路虎极光的外观设计专利。“目前国内的专利审批并不十分严谨,不单是在汽车设计领域,很多行业都经常出现外观设计极为相近但又都能申请到外观专利的情况,而且外观设计的专利保护时间也比较短,只有10年。”
经济观察报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公告中查询到,路虎公司在2011年为极光的外观设计申请了专利并在2012年8月获得授权,申请号为2011304364593。而江铃控股有限公司则在2014年4月为陆风E32的车型申请到外观专利,申请号:2013305282265。两款车外观极为相似。“几年官司打下来,即便路虎获胜,剩下的外观专利保护期也没几年了,陆风只需要对X7的外观稍作细节改动,依然可以继续在市场上销售。而且这一场官司下来,反而可以大大提升陆风X7的知名度。”这位律师表示。
二是从以往经历看,外国车企在中国的外观专利官司中胜诉的少之又少。“前几年本田起诉双环的外观专利侵权案最终是赢了,但因为在法院判定前本田就对外声称双环抄袭,反而被判赔偿双环1600万。替别人打了一圈广告还有可能被判罚,这就是跨国公司在中国打外观专利侵权战的后果。”
第三,路虎极光的专利获得授权是在2012年,而这款车早在2010年便在国内公开亮相,这很可能成为陆风方面为自己辩护的有力证据,推翻路虎极光外观专利的有效性。如此一来,案件的结果便会调向陆风,路虎败诉的可能性很大。
这方面有先例可查。2006年,德国尼奥普兰客车公司向北京一法院起诉中大集团旗下两家客车公司的两款客车外观侵犯外观专利,由于抄袭证据确凿,法院初审判定中大集团旗下两家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销售两款涉案客车,并赔偿被告2000多万元。
但中大方面申请上诉,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申请尼奥普兰的专利申请无效,因为早在2004年尼奥普兰的两款车已经在德国的杂志上公开外观造型,早于他们在中国申请到外观专利的时间,破坏了涉案专利的新颖性。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了中大方面的申请,法院的终审判决也推翻了一审的规定。
专利审批难题
而如今“发怒”寻求法律途径维权的路虎,在专业人士眼中看来胜算也不大,而且还免费为陆风做了广告。“不明白路虎为何要做这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多少前车之鉴都表明了,赢不了,干嘛还要做?”一位网友在论坛上如此表示。在现有的专利保护规定和法律环境下,陆风似乎是“稳赚不赔”的一方。
此前,在本田起诉双环来宝S-RV车型侵害了CR-V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案件中,也曾遭遇外观专利权被判无效。经过一审、二审,一直打到最高人民法院,历时12年,才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最终审理中,获得双环外观设计确实与CR-V设计相近的说法。但本田方面的诉讼请求依然被驳回,反而被判不正当竞争,赔偿双环1600万。在当前的法律环境下,有律师对记者表示路虎获胜的可能性不大。“赢了官司,现有的车继续卖,即便输了,外观稍作改动,依然能继续卖。国内有很多负责专利申请的公司,知道如何在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上做改动,避免外观专利侵权。”上述知识产权律师表示。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从长远来看,陆风的损失也不小。“模仿或者所说的‘抄袭’的最终目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销量,让企业活的更好么?但是自主品牌最终还是要靠正向开发才有出路。而且,一旦戴上了山寨抄袭的帽子,想要摘下来可不容易,在海外出口上,也会遭遇很多麻烦。”一位自主品牌负责人表示。这家自主品牌也曾走过逆向开发之路,但早已经通过改革进入正向开发中。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00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