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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标准投票旧案回放:联想有没有捅刀华为,为何被批不爱国

2018-06-06 17:16:5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冬梅

RAN1工作组一年有6至9次(甚至更多)会议。每次会议为期五天(周一到周五), 会议进行时由主席实时更新并全程公开主席记录(chairman’s notes)。主席记录为会议正式文件,每天都上传到会场的内部网上(同时也对外网公开)。会议结束后上传本次会议的最终版本。

2016年RAN1主席是日本DOCOMO的Satoshi Nagata,但主持编码方案讨论的是Alcatel-Lucent的副主席Mathew Baker。此人是RAN1里最资深的人士之一,曾担任RAN1主席,在3GPP的经验非常丰富,可谓老谋深算。

86次会议

下面来说投票。

在3GPP进行5G标准化的进程中,关于信道编码方案最重要的决定,是在两次会议上分阶段作出的。

先说2016年10月,在葡萄牙里斯本举办的86次会议。

5G系统包含了三种设计场景(eMBB、URLLC、mMTC),各自都需要数据信道和控制信道编码。里斯本86次会议只对eMBB(增强型移动宽带)场景下的数据信道编码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在这次会上有三种数据信道的编码方案备选,分别是LDPC方案,Polar code方案,和LDPC+Turbo code的组合方案。每个方案都有多个公司支持。会议开始,随着技术方案的陈述和讨论,大家都提出了自己的提议。

根据3GPP的记录看,支持LDPC(R1-1610607)方案的阵容最为豪华。此提案由三星牵头(并非网上传说的高通),包括三星、高通、诺基亚、Intel 这样的通信技术强大的供应商,也包括SK、 KT、KDDI、 Verizon 等运营商。联想、摩托罗拉移动、阿朗-上海贝尔也在LDPC队伍里,一共有29 家公司共同签署了这个提案。

Polar 方案(R1-1610850)  由华为牵头,以中国公司(包括中兴、信威、普天、小米、OPPO、vivo、Coolpad、展讯等)为主体。其中在编码方面技术积累较深的公司有华为、 中兴、MediaTek。还包括了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以及中国台湾的中华电信、德国电信等运营商。一共27家公司签署了此提案。中国移动并没有支持这个提案。

LDPC+Turbo(R1-1610604)组合方案,(数据信道编码)采用LDPC和Turbo code的组合。此提案签署的公司最少,由Ericsson、LG、NEC、Sony、Orange(法国电信)等7家公司联名签署,主要是日本和欧洲的企业。 

上述这三个方案是最开始的原始方案。这是一次正向表决 ,即只记录对各个方案支持的公司。由于各个公司彼此互不相让,这次表决哪个提案也没有出线。

联想称,第一轮投票之所以支持LDPC方案,是出于对LDPC方案技术能力和成熟度的认可,以及专利方面的考虑,“摩托罗拉对LDPC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产生和拥有40多个专利。 通过和谷歌公司的协议,联想获得了这些专利的保护,其中包括标准基础专利(SEP) ”,“与Turbo和LDPC相比,Polar code显得不够成熟。在 5G 之前,还没有被商业系统采纳的先例。 ”

由于各个公司对三个提案意见各异相持不下,无法达成共识,第一次表决没有产生任何决定(agreement)。

这时,由中兴牵头提出了一个LDPC+Polar 的混合方案(R1-1610607), 以数据信道数据块大小分为长码块和短码块,其中数据信道长码块用LDPC,数据信道短码块用Polar code。这是第一次提出长短码概念,之前并没有。自始至终,长码短码的概念仅限于数据信道,不适用于控制信道。

不过,中兴这个提案没有得到通过,但在主席的记录上并没有显示出有哪些公司反对。

此时,会议主席主动询问了各个公司的意向,是否愿意接受在数据信道里同时使用多种编码方式,是哪个编码方案或者哪些方案的组合。这只是主席对各个公司态度的一种试探,可视为一次意向性表态,没有正式的提案。

联想在内部调查报告列出:“爱立信、索尼、夏普、诺基亚、阿朗上海贝尔、三星、 英特尔、高通、 Verizon、 KT、 IITH、 IITM、 Fujitsu、KDDI、华为、联想、摩托罗拉移动都表示,数据信道只能使用一种编码方式,其中只有华为一家支持Polar code,而其他各家公司都支持 LDPC。 ”

联想称,出于对两种码的顾虑(手机芯片成本提高、耗电量增加,面临额外的专利费),联想对LDPC作为唯一编码方案进行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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