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3月9日下午紧邻深圳的东莞塘厦观澜碧桂园小区,一个3个月大的女婴被高空抛下的苹果砸中后昏迷,情况危急牵动所有关注此事件的网友。两个月过去,根据最新了解到的情况,目前女婴已脱离生命危险,还会笑了。
两个月前,三个月大的乐乐(化名)正趴在外婆的肩膀上酣睡,一个高空坠落的苹果突然砸中了乐乐右侧头顶,随后乐乐被送往深圳市儿童医院,经历了多次手术后,她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会朝着妈妈呵呵笑,开心时还会挥手蹬腿了。
3月9日,在东莞塘厦镇某小区,外婆抱着3个月大的乐乐在楼下走着,突然一只苹果落下砸中乐乐头部,当时乐乐短暂啼哭后便陷入昏迷。家人马上将乐乐送至当地医院,随后转院至深圳市儿童医院。
市儿童医院立即启动绿色通道,迅速组成多学科联合抢救小组,生死救援就此展开。经检查,乐乐被砸后出现重度颅脑损伤,顶骨粉碎性凹陷性骨折,严重脑挫伤伴有脑出血,神经源性肺水肿等情况,陷入深度昏迷。神经外科团队两次对其进行开颅手术,为她争取到一线生机。
手术这一关,乐乐万分惊险地度过了,在医护人员精心治疗和护理下,乐乐的情况逐渐得到改善。3月22日,乐乐撤掉了呼吸机,拥有了自己的呼吸,成功度过了术后脑水肿的难关。随后,在PICU躺了21天后,3月31日,医生将乐乐由重症病房转到了神经外科的普通病房。
在PICU时,医院康复科就已开始为乐乐进行了一些康复训练。转入普通病房后,神经外科与康复科还一同为乐乐制定康复训练计划,每天做康复训练。现在的乐乐精神状态及反应良好,右侧大脑半球大面积的损伤已经有了很好的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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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委宣传部发出通报,3月9日16时许,塘厦镇平山某小区发生一起高空坠物事件,1名3个月大的女婴被坠落的苹果砸中受伤。警方通过提取比对涉事单元住户生物样本,最终确定肇事者为家住该栋某单元的一名11岁女童陈某。
未成年人抛物由家长担责
据记者了解,不少高空抛物肇事者最后被锁定为未成年人,这又该如何划分责任?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安全工程系教授、安全与职业卫生工程研究所副所长任国友说,如果确定是未成年人实施高空抛物行为致人伤亡,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未成年人抛物致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未成年人与成年人责任一样,所以父母要教育、引导自己的孩子不乱扔东西。”张军直言。
“如果侵权人未成年,则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未成年人主观存在故意,导致后果严重,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按照其年龄不同,按照刑法规定处罚也不同。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北京律师谷泉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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