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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疑被快递员“掉包”,寄iPhone7等物,收到价值百元

2018-04-17 04:10:5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王丽

大家平时寄快递时会选择保价吗?近日市民刘小姐遇到一件闹心事,通过圆通速递给妹妹寄近万元的数码产品和化妆品,竟被“掉了包”,这是怎么回事呢?


刘小姐告诉记者,3月28日,她要给妹妹和朋友寄快递,一共三件。为了省事,就通过手机在圆通速递微信平台上预约了上门取件。


刘小姐说,一个是给朋友的两本书一个蛋糕,一个是给另外一朋友的小的化妆品三百多,还有一个是给妹妹的最贵的一个手机还有四件化妆品,买的时候将近一万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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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姐说,因为姐妹感情很好,妹妹想要一款iPhone7手机,自己就买来寄给她,一起寄出的还有一些品牌化妆品,谁知当妹妹收到快递时打开一看,根本不是自己寄的东西。化妆品和iPhone7手机变成一个普通的素颜霜,就一百多块,一百零几块。

随即,刘小姐马上联系快递员告知情况,但让刘小姐郁闷的是,一开始快递员还配合查找,并承诺如果找不到就自己花钱赔付2000元,但后来索性就玩起了失踪。

微信图片_20180413074529.jpg

无奈刘小姐联系到了圆通速递网点的客服,但对方的答复也让刘小姐很难接受。

刘小姐说,对方称本来赔500,后来说300块钱是最多的,我们加你200友情价。

而让刘小姐最不能理解的是,三个包裹同时寄出时,她已经再三强调其中一件包裹是贵重物品,但偏偏就是这个包裹出了问题,这让她感觉不是巧合。



为了了解情况,记者陪同刘女士来到圆通速递的网点,工作人员表示领导不在,于是记者拨打了该网点负责人的电话。负责人表示,并没有逃避事实,目前也在积极配合处理刘女士的事情。

圆通速递网点 负责人表示,按照邮政法的标准的话我们是(赔)2000元左右,但是我会和她协商,协商之后看结果怎么样,因为这个东西 确实责任在于我们,毕竟快递件是我们收回来的,收回来搞丢它的,那确实是我们的责任。


有律师表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有责任和义务在收取了运费之后,把寄件人的货物安全地运送到目的地,即使没有保价保险,快递企业仍然有安全运送的义务。

律师 刘天军

如果途中出现毁损灭失的情形,快递企业也应当承担承运人的赔偿责任,但是在这种情况之下,寄件人要尽可能的能够证明自己当时所托寄物品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种类等有关的一些信息,这样才能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要求快递企业进行一个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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